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吗

2024-05-19 03:44

1.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吗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不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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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吗

2. 专项债券可以用于征拆项目工作经费吗

不可以。财政部近日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引》提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专项债券一经发行,应当严格按照发行信息公开文件约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债券资金,各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禁擅自随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严禁先挪用、后调整等行为。关于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指引》指出应符合以下原则:(一)调整安排的项目必须经审核把关具备发行和使用条件。项目属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且预期收益与融资规模自求平衡。项目前期准备充分、可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周期应当与申请调整的债券剩余期限相匹配。(二)调整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优先支持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点领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三)调整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优先选择与原已安排的项目属于相同类型和领域的项目。确需改变项目类型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四)调整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3. 专项债券是否可以列支前期费用

专项债券可以列支该专项工程的前期费用,只要用于该专项工程的必要支出即可。【摘要】
专项债券是否可以列支前期费用【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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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专项债券是否可以列支前期费用

专项债券可以列支该专项工程的前期费用,只要用于该专项工程的必要支出即可。
扩展阅读:
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5. 专项债券资金可以支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吗

可以,只要用于该专项工程的必要支出即可。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和一般债券(普通债券)的区别是:前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

专项债券资金可以支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吗

6. 专项债券可以支付代建管理费吗

应该可以的
拓展:代建管理费构成
项目代建管理费是项目投资方依据代建合同支付给代建单位实施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费用。
代建费应包括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建设准备、实施、验收及保修阶段发生的成本、应缴的税费和合理的利润

7. 专项债能不能付设计费

你好,专项债是可以付设计费的,只要保证这笔设计费是这个工程的必要项目就可以。
专项债券通常是地方政府给能够获得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在规定期限之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者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一种政府债券。
专项债券通常是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其他类型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等类别。而对于投资者来说,债券数目的多少会直接的影响到房地产市场和基建领域,因此这一点也需要注意。

专项债能不能付设计费

8. 专项债支付要求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拨付已入库的专项债券资金。允许调度库款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在专项债券发行完成前,对预算已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后及时归垫。3、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专项债券对应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安排使用、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早见成效。4、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债券到期本金、利息以及支付发行费用。市县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转贷协议约定,及时向省级财政部门缴纳本地区或本级应当承担的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资金。市县级财政部门未按时足额向省级财政部门缴纳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资金的,省级财政部门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扣回,并将违约情况向市场披露。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将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未按既定方案落实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财政部门可以采取扣减相关预算资金等措施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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